1.标准编制说明的封面
(1)标准名称。应在封面靠上居中位置,与标准稿名称保持一致。字体字号为方正小标宋二号。
(2)标准文稿版次。在标准名称下方“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前的方框涂选其一,例如“■征求意见稿”。字体字号为仿宋三号。
(3)标准编制组。在封面靠下居中位置。字体字号为仿宋三号。
(4)编制日期。编制日期为本阶段完成的日期,以数字格式书写,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三号。如:“2020年3月30日”。
2.标准编制说明的正文
(1)正文页边距为上75px、下65px、左70px、右65px。
(2)正文标题,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不加粗。三级、四级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不加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为“一、”“(一)”“1.”“(1)”标注。
(3)正文中文字体字号为仿宋GB-2312三号字,数字、字母等西文字体为宋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28磅,首行缩进2字符。
3.编制说明的内容
(1)应按照格式要求逐条说明,不涉及的填“无”。
(2)应根据工作进度不断补充完善,工作过程有连续性。
(3)编制说明不是对标准内容的复制。
(4)应关注强制性标准的依据、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比对、标准实施过渡期、强制性标准实施政策等重要内容的编写,详见下文模板。
4.其他
(1)编制说明内容模板中的斜体文字内容为参考,正式提交后应删除。
(2)编制说明应正反面打印。本说明保留,打印首页反面。
(3)页码从第三页开始编,起始页码为“1”,页码为五号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