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果断抢救受困人员的生命,迅速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防止次生灾害。现场情况不明时,禁止盲目处置。
2、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分级启动响应,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员。
3、坚持统一领导、科学决策、专业处置的原则。事故现场实行政府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由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协调行动,专业应急队伍负责事故现场具体处置,重大决策由现场指挥部决定。
4、坚持技术处置、设备(装置等)处置为主,工艺处置优先、协同救援的原则。根据事故现场化学品的危害特性和生产工艺特点,优先实施能量隔离、物料切断、导流放空、降温降压等工艺技术措施;各参战专业应急队伍结合自身优势,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统一行动。
5、 坚持保护生态、减少污染的原则。在处置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减少对大气、土壤、水体的污染。
6、坚持妥善处置、证据保全的原则。在救援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应考虑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以救援为借口,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